【养老网 养老政策】摘要:作为打通居家养老服务“最后一公里”的重要载体,北京养老服务驿站即将回归市场化。12月28日,市委社会工委委员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介绍并解读了《北京市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管理办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。他表示,《办法》为本市的驿站建立了管理负面清单制度,让北京养老驿站重回市场化的轨道。
就此,记者采访了多家在京经营养老驿站的企业,在各企业负责人看来,此前,北京的养老驿站确实存在定位不清、开展市场化服务限制多等问题,新政出炉后,驿站或将迎来新一轮的转型洗牌潮,向着更可持续的方向加速前行。
不受驿站服务片区限制
“驿站究竟能不能充分根据老年人的需求去开展服务?”这个疑问几年来一直悬在北京某养老驿站站长小张(化名)的心中难以消除。小张告诉记者,《办法》的出台,确实让他以及与他一样持疑问的同行们兴奋不已,因为,他们终于看到了一条清晰的前路。
据介绍,《办法》规定,驿站在完成呼叫服务等六大基本服务功能基础上,可拓展市场化的养老服务,满足社会上普通老年群体个性化、市场化的养老服务需求。而李红兵更进一步提出:“驿站只要聚焦老年人依法去组织服务,且不违反驿站管理负面清单,均应予以支持。”
具体来说,根据《办法》,本市严禁养老服务驿站出现:发布虚假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行为,以及对保健食品保健功能的虚假宣传行为;以各种方式欺诈销售保健食品,或为其他经营主体推销活动提供支持等10项行为。
而除了设立“负面清单”作为市场化服务的衡量标准,《办法》还提出,在实行驿站责任片区的过程中,市场化养老服务不受驿站服务责任片区的限制。
在北京某养老驿站连锁集团负责人看来,以往,北京关于养老驿站相关的政策,大多都是从监管的层面出发,普遍规定的都是驿站“能做什么”,而这一次,《办法》却给出了一张“负面清单”,向行业传达了一个新的政策导向信号,即:“非禁止即许可”,加速推进本市的养老驿站步入市场化改革通道。
值得一提的是,李红兵还在解读《办法》时表示,驿站可参照品牌连锁便利店发展模式、监管模式,发挥街道(乡镇)对居家养老服务统筹作用,支持驿站连锁品牌运营,鼓励为责任片区内老年人提供24小时应急援助服务。此外,驿站还应建立驿站准入和退出机制,进一步规范驿站运营方招募工作。
北京龙振养老服务中心理事长张玉向北京商报记者透露,《办法》的出台,放开了那只一直限制驿站市场化发展的“手”,确实大大提振了行业信心。“新政出台后几个小时,我就接到了不少同行的电话,大家都很兴奋地畅想着未来要如何拓展自己站点的服务、推动经营模式转型。”张玉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