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法律维权 遗嘱范文】最近,香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的830亿港元遗产所属终于尘埃落定。别说女富豪,就是中国古代的皇帝也要立遗嘱、分遗产的。古代皇帝的遗产就是皇权,多少皇嗣为此内斗,清朝中后期皇帝立储都得藏在“正大光明”的匾额后面。
古代也立遗嘱 嫡长子有绝对优势
嫡长子有绝对优势
夏商周时期,最大的遗产是身份继承,也就是权力。哪个孩子能够得到父亲的权力,才是真正的继承,也就是世袭。
周王朝的王位只传长子—传嫡不传庶,传长不传贤,这就是“宗法制”。宗法制的核心是“嫡长子继承”,在分封制度下,贵族爵位是权力与财产的综合载体,由于权力不能分割,所以世袭时只能整体下传。当长子得到权力后,其他兄弟都得接受大哥的领导和分配,兄弟之间更多属于君臣关系。
嫡长子继承在平民中一样有效。平民没有爵位世袭,所以没有权力继承,但由于受到宗法制的约束,嫡长子明显属于家族的主宰,其他兄弟是家族的成员,并不会单独分出去,组建自己的小家庭。
从父家庭到子家庭
到了春秋时期,随着宗法制的松弛,个体小家庭的独立性越来越大。这和战争有关系。常年征战,男丁和赋役成为军队的来源,宗法制已经无法满足这样的需求。
商鞅刚到秦国的时候,秦人还处在“父子无别,同室而居”的阶段。为了增强秦国实力,多征赋税,商鞅用行政手段强行拆散了大家庭,明确规定“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”。也就是说,两个兄弟不分家,那么收取双倍的赋役,从而推行个体小家庭。
小家庭的建立,儿子与父母分居时必然带走一份家产,有几个儿子就带走几份家产,等于把一个父家庭变成若干个子家庭,整体继承变成析分继承。
由于每个儿子都需要纳税服役,承担的负担相同,使遗产分配趋向平均。秦统一之后,历代都沿用商鞅的办法,最终发展成完整的分家制度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