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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品也有“舒适区”

发布时间:2024-01-11 阅读:702次 作者:邱景瑜
单位及职务:任丘市人民医院药剂科

生活中,我们经常能看到药品说明中标注“常温储存”,那就是别放冰箱吗?其实没那么简单。药品如果贮藏不当,不仅会影响药品质量,使药品的疗效降低,甚至会增加不良反应。下面就跟药师一起来学习药品储存的基本知识吧!

1.药品的贮藏条件

每一种药品的外包装上或药品说明书中,对药品的贮藏条件都有明确的要求。大家拿到药品之后,一定要仔细查看“贮藏”一栏,一般会有“遮光”“避光”“密闭”“密封”等术语,《中国药典》中对这些术语都有明确的定义。

遮光是指用不透光的容器包装,例如棕色容器或黑色纸包裹的无色透明、半透明容器。避光是指避免阳光直射。密闭是指将容器密闭以防灰尘及异物进入。密封是指将容器密封以防风化、吸潮、挥发或异物进入。常温是指10—30℃。冷处是指2—10℃。冷冻是指0℃以下。阴凉处是指不超过20℃。凉暗处是指避光并不超过20℃。

2.药品的有效期

药品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,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时间期限。药品包装上的效期一般会标注有效期或失效期,我们该如何看呢?

有效期通常有以下几种表示方法。

(1)年+月:如有效期至2022.12,表示该药品可使用至2022年12月31日。

(2)年+月+日:如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,表示可以使用至标示的这一天。

(3)生产日期和X年有效期:如生产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,有效期为2年,表示该药品可使用至2023年12月30日。

前面我们了解了药品的有效期,那么药品的有效期是否就是药品的使用期限呢?

药品的有效期不等于药品使用期限!药品有效期指的是药品在一定的贮存条件下,能够保持药品质量的时间期限。药品的有效期有两个前提条件:一是未开封;二是按规定条件贮藏。

药品开封后,即使在规定的贮藏条件下储存,其使用期限也不一定是按照原有效期来界定了。下面列举一些不同剂型的药品开封后的贮藏要求。

(1)有塑封铝箔包装的固体口服药(片剂、胶囊等):将药品保存在原铝箔包装中,每次服药前从包装中剥出,则使用期限可按照原包装上的药品有效期计算。

(2)瓶装固体口服药和医院口服药品自封袋:这样的药品开封后,使用期限为从开封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,或不得超过药品原包装上标示的剩余有效期的1/4,两者中以较短时间为准。像维生素C片等容易氧化变质的药品,除了注意使用期限外,还需要关注药物的颜色、性状变化。

(3)袋装颗粒剂或散剂:包装袋撕开后,其使用期限建议不超过当天。

(4)带滴管的口服滴剂:因滴管增加了药品污染的风险,建议开启后使用期限不超过1个月。

(5)糖浆剂、合剂、酊剂等液体口服药:开启后使用期限建议冬季不超过3个月,夏季不超过1个月。

(6)眼用制剂、耳用制剂、鼻用制剂:《药典》中规定,眼用、耳用和鼻用制剂开启后使用期限不超过4周。

密封代煎中药:冷藏可保存7—14天,开封后不超过当天。

3.药品贮藏小贴士

(1)务必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,按照说明书中的要求贮藏药品。

(2)尽量保留药品原包装和说明书。

(3)家中贮藏药品时,可以选择一个小药箱,药箱中尽量将口服药/外用药、处方药/非处方药分类存放,并且将药箱放在儿童无法取得的地方。

(4)药品分开保存:建议大家按药理作用分类储存,针对外用药和内服药、中药和西药做到分开储存。各种药品混放在一起可能会导致药品之间相互污染,影响药品质量,还容易发生因拿错药品而误服的现象。

(5)定期检查药品:建议每3—6个月对家中的药品进行一次整理,查看药品是否存在过期或变质的现象。如药品出现以下情况,则不能再使用:片剂产生松散、变色;糖衣片的糖衣粘连或开裂;胶囊剂的胶囊粘连、开裂;散剂严重吸潮、结块、发霉;软膏剂有异味、变色或油层析出等。

   结语  大家要按照说明书上的要求储存药品,药品一旦出现外观、气味、颜色、性状等改变,就绝对不可以继续使用。日常生活中不仅要合理用药,也要正确地储存药,这样才能发挥出药品的最大疗效。

任丘市人民医院药剂科 邱景瑜同志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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